8月2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内蒙古自治区实施2021—2022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进行解读。
据介绍,今年,自治区投入550万元为全区44万名59周岁及以下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并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0-59周岁残疾人。各盟市、旗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基础上,适当提高60周岁以上老年残疾人参保额度;意外身故和因意外伤害导致再次残疾的赔付3.5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赔付5000元/人。内蒙古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总保额75000元/人,保险责任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二次伤残或治疗,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外出旅游时发生的意外伤害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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