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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呼和浩特市积极推动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27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记者 祁晓燕)为帮助企业解难题,市市场监管局从被动监管到主动预见,防患于未然,在全市积极推动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旨在让“质量守门员”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

首席质量官作为企业中的第一质量人,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中发挥关键作用。市市场监管局此次对首席质量官的个人素质及工作权责提出要求。“个人素质”包括从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或相当学历,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工作权责”包括积极提出加强质量工作的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制定企业中长期质量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质量风险研判;有效运用质量工具方法,开展质量攻关、质量创新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

为保障“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顺利推行,市市场监管局发出三个倡导,一是倡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质量强市、质量强企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荐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和各类质量项目以及与质量相关的先进评选等必要的参考条件。二是倡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服务举措,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帮助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三是倡导广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企业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具有任职资格管理人员中选拔任用首席质量官,优化质量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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