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全国首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试点城市之一。不久前,住建部2020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绩出炉,我市取得60分,和前三季度的成绩相比,实现了提分进档的目标,排名前进到第40名。
生活垃圾分类年终考成绩发布
住建部进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就像一场对46个试点城市的考试,是为了让这些城市更了解自己现在的情况,及时调整状态,做好规划,更好地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这张试卷中,我市的得分点、失分点在哪里呢?
5月7日上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召开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郝连军宣读了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呼和浩特市2020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通报》。
按照国家制定的9+1评分标准,评分内容共有10项,我市的具体得分为:体制机制建设8.5分,满分14分;示范片区建设14分,满分20分;设施建设8分,满分15分;分类作业5分,满分13分;组织动员4.5分,满分13分;教育工作9分,满分12分;公共机构2分,满分5分;宣传工作5分,满分5分;信息报送3分,满分3分。前9项加起来满分100分,我市得分共59分;第10项为加减分项,包含建立与垃圾分类挂钩的收费制度(3分)、工作中创新性的举措(2分),我市因为工作中的创新性举措获得1分加分,共得60分,在46个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中排第40名。和第三季度相比,得分和排名都有进步。
相关部门查漏补缺 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和2020年前三季度的评比结果相比,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排名有所提升,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在全国46个试点城市的排名还非常靠后,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郝连军介绍,从2020年第四季度、2021年第一季度各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果来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重视程度下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力度不够。各地区、各办事处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与2020年第四季度相比明显减弱。
机制体制不健全。仍然存在市、区的工作对接和本区域的工作衔接不畅、工作不通、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影响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的进度。
垃圾分类督导员在桶边指导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多数督导员在干厨余垃圾二次分拣的工作,督导员的上岗率也较低,检查中督导员不在岗的情况十分常见。
物业企业管理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我市在诸多规定中明确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企业作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第一管理责任人,目前物业企业的自觉监督垃圾分类措施不多,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淡薄,宣传氛围不浓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较差,没有发挥到自己应有的作用。这里面不少小区还是相对较新的好小区,部分物业对垃圾分类检查工作还有抵触情绪。
社区、办事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社区、办事处不同程度存在桶边引导、入户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组织党员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不到位,撤桶并点前期工作不扎实,未征得社区居民同意,居民反映强烈等问题。
设施建设不统一,规范收运作业有待加强。各地区垃圾清运车辆分类垃圾桶存在标识粘贴不规范、破损严重更换不及时等问题,居民小区桶装式厨余垃圾收集车配比率仅为36.3%,仍然存在用非专用车辆清运厨余垃圾的现象,造成了垃圾遗撒问题。
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等共同发力组织动员的声势有待加强,垃圾分类的互动实践活动不够丰富,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的积极性仍需加强调动。
只有了解了问题所在,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2021年,我市要从补齐短板、宣传引导居民源头分类抓起,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广的原则,继续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张秋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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