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三部法规进行阐释推介。其中,我区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尤为引人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是运用法治手段优化地方营商环境的积极探索,条例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对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监督工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期近一步推动全区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该条例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重塑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