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发布!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部门名单
发布时间:2020-09-21 来源:内蒙古日报
为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选树一批法治政府建设标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批准,自治区依法治区办自2020年6月起全面启动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全区共有自愿申报地区和单位73个。自治区依法治区办统筹考虑各地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自愿申报、上级推荐、实地核查验收等环节,在2017年第一批全区“十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的基础上,经认真审查研究,确定了拟命名的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部门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