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包头地区的企业和群众,可通过该窗口办理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乌兰察布三市的16个事项。
携带申请材料到市政务大厅二楼“呼包鄂乌互办互认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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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人员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会同审批地部门开展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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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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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材料并网上流转到审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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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地部门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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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网上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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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准予批准书》并制发纸质证照、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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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子证照网上推送包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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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证照邮寄包头窗口或直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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