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了关于推动“地摊经济”发展夺取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通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求市四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即日起要在保障道路交通和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以及环境污染的前提下,选择一批具备开放条件的街道、街巷作为有需求摊贩和经营业者开展“地摊经济”的场所,并可在具备条件的地段占道开办夜市,但要明确白天摊点和夜市的经营时段、四至范围,并相应征求周边市民的意见。
全市所有大型商业企业和商业店铺均可利用门前区域开展店外经营、商业促销和商业宣传活动,店外经营、商业促销和商业宣传活动的范围由辖区城管范围划定。在商业宣传商业促销时可以设置乐队、摆放展台、充气装置、花篮等,并允许在台阶上摆放商品和易拉宝等简易宣传用品。
进一步支持鼓励农民入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各区和开发区城管部门要将这项工作作为脱贫攻 坚、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及时做好对接安排,及时宣讲政策法规,方便市民采买,促进农民增收。重点要围绕居民社区合理设置自产自销的销售场所,并加强监管服务;配合交管部门做好禁止畜力车进城相关工作。
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要加强现有集贸市场、便民市场的常态化管理,严格禁止场内摊贩和经营业者出场经营,对出场经营的流动商贩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放开经营街道、夜市和店外经营及商业促销、商业宣传活动在依法管理的同时,做到服务到位,主动引导帮助经营业者文明有序规范经营。各区环卫部门、作业服务企业要调整作业班次和作业时段,优先保证好上述区域的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同时要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和机具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做到摊撤场清。
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路长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处理解决商业门店和摊贩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要调整执法监管方式,将主要执法力量放到街面一线,贴近执法,热情服务,落实好定点驻守管理和机动巡查相结合,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做到市容环境管理和保障经营两手抓、两手硬。
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科学精准规划好开放的街道和夜市,并积极创造条件为经营业者提供帮助和支持,制定完善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各区环卫部门要在开放的街道和夜市以及开放的商业活动中及时跟进,设置好必要的垃圾收运容器,并保障必须的环卫设施和作业人员。
从即日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不再将放开经营街道和夜市清理取缔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以及商业促销作为考核指标,并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在继续严管未放开街道的同时,规范管理放开经营管理的夜市。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要将推动“地摊经济”发展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扎实做好“六保”“六稳”工作,采取有力精准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密切配合市场监督、公安交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夺取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孙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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