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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08

来源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法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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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总工会集体协商工作
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根据2022年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工作计划安排,公开比选全市集体协商工作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报名参加,现将项目公开比选情况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总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8.4万元

(三)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全境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采购需求:

1. 在全市正常生产经营的已建工会企业,推动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百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开展年度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保持在90%以上。建立集体合同实名制档案,对新签续签企业在网站公示。

2. 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活动,开展“上代下”、“上参下”,指导、帮助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进行集体协商,作为职工方代表直接参与协商过程。

3. 组织开展10期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班,要求共计不少于1000人。

4. 培育选树集体协商典型。要求每年至少要培育3个企业、1个区域或行业集体协商典型。

5. 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开展质效评估。要求至少选择30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综合评价工作,集体合同所覆盖职工对集体协商参与率达到80%,知晓率达到90%,提供集体协商综合评价报告。

6. 完成日常常态化工作。及时报送总结、报表、实名制名单、动态信息等有关材料;完成集体协商工作的年度考核任务;配合市总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并形成完整档案资料。

7. 如遇疫情,可开展线上服务。

8.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报名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等进行采购。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或社会组织承接的服务。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2年以上开展过集体协商的工作经验和业绩;供应商必须至少拥有2名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员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 报名程序及文件提交

(一)凡是符合比选报名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需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登录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hhhtszgh.gov.cn/下载。

(二)凡是符合比选报名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格条件的文件;

(三)近两年相关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一份;

(四)企业机构简介一份、法人身份证明1份;

(五)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将召开内部采购领导评审会议,并邀请各报名企业机构参加,对企业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1家提供服务的企业机构;

(六)对评审确定的企业机构在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hhhtszgh.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合同或协议书。

四、 比选要求

(一)本次比选报名工作坚持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和简便高效相结合,严格按照比选条件和要求进行比选。

(二)各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应自行将比选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近2年相关工作业绩明细及佐证资料、企业简介、法人身份证明、报名申请表)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袋面注明单位名称和日期,一式八份。密封口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比选报名资料,将予以拒收。参选企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比选报名资料送至报名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经比选,无论比选机构是否中选,其比选资料不予退还(留存作为比选依据)。

五、 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 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方式:

通过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和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参与。

(三)联系人:张睿、云晓旭 0471-5981587

(四)报名地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迎春巷1号401(法律工作部)

特此公告

注:附件申请表请到“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或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页面跳转后下滑至最底端进行下载)

官网网址:http://hhhtszgh.gov.cn/

申请表(集体协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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