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从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开始,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由被查询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中心柜台现场查询打印个人信用报告,不再需要专门到其他金融机构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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