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长期为自治区工运事业作出贡献的工会工作者,发扬工人阶级和工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更好地团结动员各族职工群众,为推动自治区建设、改革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自治区总工会于4月26日作出决定,对全区各级工会组织中从事工会工作30年以上的202名工作人员颁发“工会工作30年纪念章”。希望这些同志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市总劳动保护部部长任剑平、经济部王密林、机关事务中心张艳君等同志,在工会工作岗位工作三十年以上,因而荣获自治区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工作30年纪念章”和荣誉证书。在呼和浩特市工会系统中获此殊荣的仅有13人。
市总号召广大工会干部向他们学习,以此次颁发纪念章为契机,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成立70周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十一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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